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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 (晋文旅发〔2023〕24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09:57 来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浏览量: 【字体:   繁體中文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

(晋文旅发〔2023〕24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明确和落实保护责任,依据《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过推荐、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231家单位为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各保护单位认真做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

附件: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