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3号)要求,市文化旅游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重庆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过传承人自评、区县文化旅游委及相关市级单位初评、市文化旅游委组织专家评估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文化旅游委书面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市文化旅游委非遗处;联系电话:67701917;邮编:401223。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重庆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