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用于爨坛戏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培勇、李天国开展传承传播活动补助。
2.单位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用于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培勇、李天国开展传播传习活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参与民俗文化展演,开展爨坛戏进社区活动。
2.新增徒弟1人,利用村文化活动室与传习所开展爨坛戏讲座2场;在集州街道、流坝社区开展爨坛戏基础技艺授课及展示6场次,共计20余课时;收集整理爨坛戏服装道具一套、古曲谱一本,整理唱词2000余字;全年在县域内各乡镇村开展爨坛戏传播展演活动45场,参加南江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展演、南江县“集州欢歌”民俗文化展演活动。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申报爨坛戏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培勇、李天国二人补助经费共计1万元,预算安排资金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省级资金计划1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支付率100%。主要用于民俗爨坛戏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培勇、李天国开展传承传播活动补助。按照对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情况考核结果的基础之上分两次支付给传承人,补助资金给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提供了保障。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南江县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内控机制,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了由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为副组长,综合办公室和非遗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小组。
(二)项目管理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项目资金用于民俗爨坛戏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培勇、李天国开展传承传播活动补助。对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分次支付给传承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新增徒弟1人,利用村文化活动室与传习所开展爨坛戏讲座2场;在集州街道、流坝社区开展爨坛戏基础技艺授课及展示6场次,共计20余课时;收集整理爨坛戏服装道具一套、古曲谱一本,整理唱词2000余字;全年在县域内各乡镇村开展爨坛戏传播展演活动45场,参加南江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展演、南江县“集州欢歌”民俗文化展演活动。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反响良好,增加了公众对爨坛戏项目的知晓率,唤起了社会参与爨坛戏项目保护的意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爨坛戏是流传于川东北古巴人集中居住的“巴渝地区”,巴人是一个信仰鬼神的古老民族,爨坛戏的内容主要折射出巴文化中巴人对先祖鬼神的尊崇,包括春节、清明、中元节的节日,民俗都以祭祀先祖鬼神活动为主,远古时代的祭祀总是与歌舞戏剧分不开,我们民间至今保留下来的“爨坛戏”中的坛,仍是以祭祀为主,古人称祭祀戏。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培勇、李天国继承优秀的代表作,挖掘整理唱本,新编唱词。履行传承人的责任,将爨坛戏这一传统民俗戏剧进行传承传播,并教徒授艺,致力于弘扬爨坛戏艺术。
(二)存在的问题
传承人李天国年事已高,身体状况欠佳,参与传承传习活动时间较少,路程较远,条件较恶劣的交流活动也不能参加。
(三)相关建议
随着传承人年龄变大,已经逐渐失去了赚钱谋生的能力,为更好地开展传承传习活动,传承补助经费需适当增加。
南江县文化馆
2023年5月12日